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規劃說明如下:
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個管道: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教育部每年受理提案2次。受理時間及說明如下:
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5年3月16日(星期一);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5年9月15日(星期二)。